专注资讯快报,各类新闻动态免费分享平台
网站首页
医疗医学
热点新闻
首页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游戏新闻
教育新闻
社会新闻
娱乐新闻
科技新闻
医疗医学
热点新闻
新闻头条
首页
首页
医疗医学
开展2022年北京市中成药带量采购有关工作
开展2022年北京市中成药带量采购有关工作
发布:
11-22
分类:
医疗医学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药费负担,现就本市组织开展中成药带量采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 涵盖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保定点协议要求参与。鼓励其他医药机构自愿参与。 (二)药品范围 根据市场总体情况,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将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的64个药品纳入带量联动药品范围(附件1),市场竞争相对不足的20个药品纳入带量谈判药品范围(附件2),组织开展本次中成药带量采购。 (三)申报范围 根据本次带量采购药品范围,取得证书的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的,由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指定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以下统称药品企业),在质量标准、生产能力、供应稳定性等方面达到集中带量要求且无严重违法违约、失信行为的,并已获得国家医保编码的企业和药品,原则上均可参加。
二
、
采购形式
(一)带量联动 带量联动药品联动全国各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价格水平,按照带量分包的方式,通过购销双方互相选择,确定中选药品,实行带量采购。 (二)带量谈判 带量谈判药品根据全国各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价格水平,制定药品成交参考价,通过邀请议价、量价挂钩的方式进行带量谈判。
三
、
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均为2年,采购协议每年一签。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组织相同品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情况,原则上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进行衔接;同时动态联动全国各省级及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四
、
基本程序及规则
(一)组织企业申报信息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组织符合本通知要求的药品企业在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申报基本信息、价格信息及产能等相关信息,按流程公示、质疑后,组织相关企业对质疑内容进行澄清。 (二)制定报价上限(成交参考价) 依据同一药品在各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的中选价格(包括已开标公示的拟中选价格)水平及全国各省现行价格,形成各申报药品报价上限(成交参考价)。 带量联动药品制定报价上限,即有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产品,企业报价不得高于该产品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及各省现行最低价;无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产品,企业报价不得高于同组产品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平均水平及各省现行最低价。 带量谈判药品制定成交参考价。成交参考价不得高于该品牌企业药品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及各省现行最低价。 以上价格形成后将按流程开展公示、质疑、澄清等相关工作。 (三)组织企业报价 带量联动药品报价不高于报价上限,即入围形成供采购主体候选药品清单,可获得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80%约定采购量。此次集采对同组内日服费用差异较大的药品,采取中位取价、梯度带量的方式,即与平均水平相比,每差距增加1倍,约定任务比例减少10%,最多减少50%。 带量谈判药品报价不高于成交参考价,即入围形成候选药品清单。其中,独家品牌谈判药品报价不高于成交参考价,可获得医疗机构80%约定任务量,2家品牌谈判药品报价不高于成交参考价,可获得70%约定任务量。谈判药品在不高于成交参考价基础上,每再降低1个百分点,约定任务量比例相应增加5个百分点,最高约定比例100%。未达到最高约定比例的药品均组织专家谈判确定最终供应价格。 原则上未成功报价或高于报价上限(成交参考价)药品即流标,流标产品将限价纳入本市重点监控范围。 (四)采购主体遴选报量 采购主体根据临床救治需求,从候选药品中遴选本机构所需药品,并填报预采购量,汇总形成预采购总量。 (五)企业确认供应 药品企业查看相关药品遴选结果及预采购总量,确认是否供应。未确认的企业及药品视为退出本次采购,需组织采购主体再次遴选报量。 (六)确定拟中选结果 购销双方申报确认后,双方确认药品即为拟中选药品,原则上带量联动药品和带量谈判药品带量比例按照本通知报价环节确定的带量比例规则执行。 (七)公示拟中选结果和中选结果 通过采购平台公示拟中选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拟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通过采购平台正式发布中选公告,公示中选结果及约定任务量。 (八)签订购销合同,执行网上采购 各采购主体与生产、经营企业在采购平台上签订购销合同,执行网上采购。合同要明确品种、剂型、规格、包装、数量、价格、供货时限、付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后续具体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北京市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官方平台。
附件
:
1.带量联动药品目录
2
.带量谈判药品目录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7日
温馨提示
如有转载或引用以上内容之必要,敬请将
本文链接
作为出处标注,谢谢合作!
上一篇:
卫健委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
|
下一篇: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回应新冠新药研发问题
相关文章
药企高管“离职潮”持续 医药行业进入调整期
2023-11-16
超10%!98个过亿品牌药销售额大涨
2023-11-22
最高降幅96.72%!这两类医用耗材集采落地大连
2023-11-22
一批大品种带量采购,影响所有医药企业
2023-11-16
综合医院注意!中西医结合工作要纳入评审和考
2023-11-17
独家中标!多家大三甲医院医用耗材打包配送
2023-11-17
随机文章
国家药监局修订三磷酸腺苷二钠制剂说明书
稳就业在行动 四部门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实施
妇科中成药TOP20排位生变!华润、天士力9款新药
海外华媒聚焦“华北药都”石家庄:感受医药产
小酸枣大产业 科技助力山西临县枣产业高质量发
医药股、中药股TOP20发布 恒瑞、云南白药、华东
数百大品种将被集采(附名单)
50亿!增势强劲!样本医院品种TOP1
《2021年度中国医院综合排行榜》榜单“出炉”
退烧药“身价”暴涨!咳嗽感冒药240亿市场火了
关于蓝莓花色苷等14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倍特药业2大重磅首仿获批,1类新药进攻1000亿市
国家医保局:推进中成药、配方颗粒集采!
连续两年减产,牛蒡子人气正盛!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再迎重大调整!
山西:到2025年现代医药实现产值500亿元
山东:423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
成都倍特将拿下80亿大品种 11个首仿来袭!
上海互联网诊疗实现跨院复诊配药 提升就医可及
第二批高值医用耗材国采品种,确认了!
河南表态:逐步将所有定点药店纳入集采范围
2022年医院中成药销售额排名前100公布(附名单)
热门文章
提升乡医疗水平也减少患者因为转诊而需要长途
植入性医疗器械努力探索出一条健康可持续的产
国办: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
近三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对比分析
12省第4批集采落地汇总(最新)
官方宣布!全国药店总数突破55万(附各省数据)
华东医药蜕变!11款新药、6个新品出击
12000降到2800,耗材价格公布:雅培、威高、微创
药企高管“离职潮”持续 医药行业进入调整期
正式文件:69类医疗器械开始编码(附目录)
全国范围公立医院综合监管督查,开始
2020年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报发布
如此逆向“神操作” :网上购药,“对药下症”
60亿注射剂大品种 这家广东药企过评
广东“前80%集采” 不是大决战而是持久战!
东阳光药新添8个新药,31个产品备战集采
千亿网售处方药市场解禁 药企控价失灵 药店干不
国采“续约季”:有药品价格大涨?
市场情绪乐观,检测合格是中药材市场下个突破
国家医保局公布:全国耗材集采下一步动作
欢迎使用手机扫描访问本站